您所在的位置: 昆明知识产权律师网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陈芃綦律师 陈芃(peng)綦(qi),具有律师及专利代理师双资质,现执业于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多年从事知识产权的确权、维权事宜,曾担任昆明某大型专利代理机构总经理助理、经理等职务。个人及团队立志从事知识产权事业,在行业内...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芃綦律师

手机号码:15987110059

执业证号:15301201910102667

执业律所: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卓越俊园11幢5-6层512、513室

律师文集

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具体来说就是,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婚前创作发表的作品,如果在婚后取得稿费,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取得,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婚后创作发表的作品,虽然尚未收到稿费,但该稿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即使它是在离婚后才实现,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在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明确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哪些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哪些属于夫妻一方自己所有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与联盟路交叉口卓越俊园11幢5-6层512、513室
Copyright ©2020 www.0871zhishi.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15987110059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